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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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发挥跨区划检察机关作用 助推美丽陕西建设”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一年来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作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依法助推美丽陕西建设的工作情况,发布6件跨行政区划检察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介绍,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扎实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工作,尤其是自去年7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4个跨区划检察院以来,已经形成“两级五院”跨区划检察组织体系,实现对陕西地域全覆盖,发挥了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杠杆”“撬动”作用,构建了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
在推进跨区划检察改革中,陕西检察机关一方面建设专门化团队,集中办理各类生态环境案件;另一方面,与省林业局等40余家单位建立“林(田、河湖)长+检察长”“生态环境执法+检察监督”等协作机制26项。同时,陕西检察机关还通过与豫、鄂、渝、川、甘、青等6省(市)检察院签署《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组建全省生态环境检察咨询专家库,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347人,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检察社会化协作工作机制。
截至目前,陕西跨区划检察机关共摸排跨区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1件,立案71件,提出检察建议60件,督促清除垃圾225795方、清理非法占用的河道14.62公里、复垦耕地1288.58亩、收缴砂石6000余方,追缴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款352.49万元,追缴土壤修复费133万元、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18.85万元、惩罚性赔偿金20.56万元。
陕西省检察院直属分院督促整治尾矿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周至县检察院与秦岭北麓检察院协同办理的督促治理蚰蜒河黑臭水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秦岭生态检察卫士”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检察文化品牌。